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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项目带动服务提质扩面增效

发布时间: 2021-12-01    作者:宁夏拼接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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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举办“保险+期货”业务研讨会

经过近7年的不断尝试,“保险+期货”模式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成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2021年,大商所在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政策、保障价格、稳定供应的同时,持续扩大“保险+期货”支持规模,与地方政府合作完善管理模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通过大商所的农业保险计划,全年设立了18个县域覆盖项目、192个分散项目、31个专项帮扶项目和7个西藏专项项目,项目数量较往年进一步大幅增加,各科248个。随着部分项目接近尾声,近日,大商所组织部分期货公司开展线上“保险+期货”业务交流,以典型案例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总结经验,探讨未来项目提质扩面增效,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积极与地方政府开展县域覆盖项目,在防范种植风险的同时保障农民收入。

据介绍,今年“大商所农业保险计划”县域覆盖项目依托当地政府统筹,由开发区省级政府指定管理部门确定省内申报项目。

据统计,2021年全国共有8省54县覆盖项目。.后,在7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推进18个玉米、大豆种植县域覆盖项目,为粮食主产区254万吨玉米、大豆提供收入保障。目前已结束18个县级项目的价格对冲,累计实现行权额度1亿元以上。相关项目正处于实际产出测算阶段,收入保险理赔工作有序推进。

值得一提的是,在河南遭遇暴雨灾害时,大商所对河南建立的两个县域覆盖项目给予了全力支持,做到了事事有保障,受灾地区农民基本收入有保障。其中,河南省长垣县浙商期货玉米覆盖项目受“7·20”暴雨及相关次生灾害影响,当地玉米产量大范围减产损失。浙商期货产业研究院院长兰敏介绍,公司项目组.终承保玉米15万亩,保障现货5.7万吨,服务农户4608户,预估补偿约550万元,有效支撑了当地玉米产业的复苏。

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也是大商所今年县域覆盖项目的重点。为保障农民粮食销售收入,大商所积极对接引导多家企业,审定了6个基础收购项目,银河期货牵头的辽宁省海城县玉米县域覆盖项目就是其中之一。银河期货副总经理郝刚表示,当地政府更加重视项目基础的收购,承诺向参与收购的企业补贴20万元。目前,基础收购也在有序进行,收购企业将为投保农户收购2万吨玉米。

在分散项目方面,今年大商所共支持全国以生猪为代表的分散养殖项目192个,从保障生产、稳定就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为养殖业生产经营提供收入保障。目前已为项目累计赔付赔款8648万元,生猪单一“保险+期货”价格保险.高赔付率超过400%。

今年分散项目品种涉及猪、蛋、玉米、豆粕、大商所猪饲料成本指标和申请人设计的生猪收入成本指标,覆盖31个省(区、市)。其中,生猪价格保险占比57%,反映了生猪养殖业较强的风险管理需求。

猪价保险非常受欢迎,在猪价下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犹大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龙介绍,2021年湖南省财政厅出台了创新型农业保险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省财政协调湖南省15个县生猪价格“保险+期货”试点,完成保本向保价过渡。“犹大期货与几家期货公司的联合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预计总保费约5300万,其中省级财政出资1840万,县级财政出资1170万。按已完成项目周期数计算,综合补偿比例为51.35%。”他表示,目前,公司也在积极与湖南省财政厅对接,争取在2022年尽快落实省财政厅的支持。

四川也是养猪大省。华创一号副总经理吴介绍,自生猪上市以来,华西期货积极引导当地中小养殖企业参与“农险计划”。2021年,四川生猪“保险+期货”内容入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工作方案》,以“保险+期货+银行+科技”形式开展生猪价格保险和生活贷款,充分发挥各项金融服务功能。此外,华西期货还通过“保险+期货”业务融合项目的农户推动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推动当地养殖产业“转零为一”,有效形成规模化养殖效应,助力农民收入保障。

在今年生猪价格持续下跌的背景下,价格保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大大降低了生猪养殖的经营风险。但在推进生猪“保险+期货”的过程中,期货公司也发现在套期保值成本和经营周期上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和解决。

吴表示,.突出的矛盾是生猪产业产值大,管理价格风险所需的成本和资金高,而行业无法完全承担风险管理成本,而财政资金支持的传统生猪价格保险低,难以满足养殖业的所有风险管理需求。

南华期货副总经理唐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方案。首先,基差风险受到保险时间与期货合约时间不匹配的制约。未来.近几个月期货标的的保险可以通过激活非主力合约来实现,降低基差风险;二是保险周期难以满足养殖客户的需求。大多数农民期望延长保险周期,但延长周期产生的期权成本较高,农民难以承受。降本增效是未来探索生猪保险的关键。第三,根据“猪周期”原则,发展养猪项目要兼顾产业中下游利益,进一步引入生猪价格成本保险可考虑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

紧贴国家政策,挖掘自身特色,探索收入保险发展路径。

2018年,三部委发布《关于三大粮食作物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收入保险金额反映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生产产值。今年6月,三部委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将种植收益保险定义为“覆盖农业种植收益的农业保险”,并指出“到2022年,实施区域内所有产粮大县全部覆盖”。随着三部委收入保险的逐步发展,种植业收入保险的“农业保险计划”也需要挖掘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路径。

永安期货副总经理石春生表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主要模式是成本保险,已经从物化成本保险向全成本保险迈进了一大步。“收入保险应该说是在大型商品房农业保险试点方案中逐步探索和开展的。传统农业保险经验不多。”他表示,在2021年各省试点通知中,部分省份明确提出玉米收入保险价格参照期货价格,模式与大商所农业保险计划的县域收入保险模式基本一致。但是,一些省份的文件没有明确提出收入保险价格的确定方法,可以参考现货价格或期货价格。目前,三部委收入保险的目标价格确定方法尚未统一。

郝刚还介绍,目前三部委的收入保险只关注大产量县、玉米和大豆品种的试点,没有考虑非大产量县等品种。此外,价格风险在三部委收入保险试点中的分散没有得到统一监管。交易所“保险+期货”试点可考虑与三部委试点相结合,参考期货价格定价或以附加保险形式参与三部委收入保险试点。

唐还表示,大商所积极探索收入保险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为三部委拓展收入保险积累了宝贵经验。《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未来收入保险将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类型。“收入保险的扩张是渐进的。因此,近年来有必要继续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作用,帮助保险公司化解价格风险。随着随后再保险公司业务的丰富和收益保险的逐步扩大,未来期货公司的风险对冲作用可能会在收益保险中逐渐被稀释,转而由再保险机构承担风险。”他表示,不过,收益保险可以继续发挥期货市场的定价功能,并为保险产品设计提供约定价格和结算价格的收取依据。同时,如果将价格保险与全成本保险相结合,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发挥“保险加期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保障程度。

此外,与会人员对大商所2021年农业保险计划中费率测算、场外期权平台、项目信息系统应用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认为,在充分尊重市场发展的同时,今年的“大商所农险计划”合理控制了项目成本,同时场外期权平台和项目信息系统大大降低了项目单位的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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